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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栈、草地、森林、马车,更甚至是马上,他们都做过。
尤其是自从在马上食得滋味后,不仅他喜欢,她也喜欢。
有时白天,有时晚上,他们专挑人烟稀少的路走,两人共乘一骑,她面对着他,跨坐在他腿上,抱紧他,然后他深深地抵入她的,用她的长裙遮掩着,利用马的颠簸,坚硬的龙根一下一下的撞击着她。
时而深时而浅,时而轻时而重,她还用她丰满的胸部柔擦着他的胸腹,他很喜欢在她里面。
在马上,不用他费体力就可以享受那温暖紧滞,他往往可以埋在里面很久,让她的淫水沾湿他的裤子,流在马羁上一片湿亮。
在僻静处,他还喜欢停下马来,揭开她的衣服,揉捏吮吸那对丰满,直到她会娇喘低吟,软弱无力的靠着他求饶为止。
那半年,让他过足了男人的瘾。
从那到现在,都没有再碰女人,一来是吃过大肉,对小白菜没兴趣,二来对女人从心底总有些厌恶。
不过王妃的身材比她还要好,以前王妃来府前闹事时,居然没发现她身材如此火爆,可见王妃以前遮掩的很好。
象王妃种身材不能说凤毛鳞角,但绝对是万里也难挑一。
而且比清阁的挽风还要来得坚挺,隆乳细腰,正是男人追求的最高境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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