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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章 (2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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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所以,为了保证在某家保险公司破产之后,其名下的诸多保险合同能够得到继续履行,日本大藏省银行局有相关方面的严格规定,那就是相应的保险公司必须在承接保险订单的同时,在指定的银行内开设保险责任准备金账户,并按照保险金的一定比例,向账户内存入保险责任准备金。

        按照银行局的规定,类似兴亚保险这种主要承接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,其准备金有三种,分别是:未到期责任准备金、未决责任准备金以及总准备金。

        未到期责任准备金,是指那些当年结算的时候,还有效并且随时可能发生理赔关系的那部分保单的准备金。

        说白了,就是未来一年里,这个保单还没到期,但不确定保单的投保人会不会发生意外,为了以防万一,保险公司需要先将这笔赔付金准备出来,放到准备金账户里。

        未决责任准备金,是指保单在有效期内,并且投保人发生了意外,保险公司需要做出理赔,但还没有正式执行理赔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钱也要提前拿出来,放到相应的准备金账户里,等到理赔手续走完了,指定的准备金账户所在银行,就会把这笔钱从账户里拿出来,转到投保人的银行账户里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总准备金并不是指的一家保险公司所有准备金的总数,而是指的那些投保周期很长的大灾、巨额保单的赔付准备金,这个准备金从保险公司成立那天起,每年都会从公司的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存入账户,天长日久,这个准备金的数额会非常大,关键时刻,是可以拿来挽救保险公司一命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三类准备金,保险公司本身并没有权力随意动用,每年决算之后,准备金的账户就会被封存,大藏省银行局会定期、不定期的进行检查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理赔的过程,保险公司是不会直接参与的,而是由开户的银行与客户直接对接。

        正是因为准备金账户的管理比较严格,所以,即便是安田保险、兴亚保险在资金上已经捉襟见肘,难以维系下去了,可准备金账户里的资金还是充足的,这是对投保客户利益的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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